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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牵头事项清单


来源: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27 15:49:45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1.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建立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2.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修复、治理和补偿机制。

  3.监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

  4.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5.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

  6.指导污染地块再开发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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